有市(镇)内多条公共交通线
106路、126路下车东行2分钟便可到达纪念馆
57路、118路下车北行5分钟可到达纪念馆
四至范围:东至建新街与公园北路交汇处,南至英雄大路,西至南迎宾街北段,北至公园北路与南迎宾街交汇处。
1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、管制刀具、打火机、液态物品(包括饮料)及宠物入馆;
2、老弱病残者需有监护人陪同参观,酗酒者、衣冠不整者,谢绝入场;
3、在展厅内拍照、摄像时请勿使用闪光灯、自拍杆和脚架,拍照时请注意自身、他人及展品安全;
4、参观时请勿大声喧哗,请将手机设置静音;
5、展厅内禁止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果皮纸屑;
6、请勿在展厅内触摸,攀爬、踩踏展品,损坏展品按国家规定进行赔偿;
7、注意参观安全,如遇各类突发事件,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;
8、遇有违反参观规定者,安保人员有权限制其入场。
1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、管制刀具、打火机、液态物品(包括饮料)及宠物入馆;
2、老弱病残者需有监护人陪同参观,酗酒者、衣冠不整者,谢绝入场;
3、在展厅内拍照、摄像时请勿使用闪光灯、自拍杆和脚架,拍照时请注意自身、他人及展品安全;
4、参观时请勿大声喧哗,请将手机设置静音;
5、展厅内禁止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果皮纸屑;
6、请勿在展厅内触摸,攀爬、踩踏展品,损坏展品按国家规定进行赔偿;
7、注意参观安全,如遇各类突发事件,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;
8、遇有违反参观规定者,安保人员有权限制其入场。